|
|
安裝工藝技術及品質把握 |
2018/10/8 閱讀次數:[5909] |
|
|
|
建筑工程施工工藝設備及質量水平把控
(一)基礎條件
1、煙囪基礎的基坑挖好后應先測定基礎,設置中心樁(即煙囪中心點),再由施工單位會同建設單位、設計單位、監理單位檢查中心點的坐標、基礎的尺寸和標高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,地基土質是否符合設計時所采用的勘探資料,并辦理隱蔽工程簽證手段。
2、基底底面應平整,嚴禁用填土的辦法找平基坑底面,在個別低于設計標高處,可在澆筑墊層混凝土時找平。
3、基坑驗收后,應立即進行施工。
4、基礎混凝土應連續一次澆筑完畢,不得留置施工縫。當一次澆筑完成確有困難時,可按實際情況同有關部門協商澆筑的方法。
5、基礎混凝土完成后,應立即進行基礎的驗收和基坑的回填。回填土應分層夯實,每層虛鋪厚度不得大于250mm,回填土稍高于地面,以利于排水,回填土夯實后,再做排水護坡,其坡度不應小于2%。
(二)磚煙囪
1、砌筑在筒身外表面的燒結粘土磚,應先用無裂縫,且棱角至少有一端完整的,在常溫下施工時,磚應提前澆水,其含水率宜在10%-15%。
2、砌筑筒身前,應檢查基礎部分是否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確認,同時對基礎部分上表面的平整度進行檢查,其水平偏差不得超過20mm,采用1:2水泥砂漿找平,找平厚度大于30mm時,必須用細石混凝土找平。
3、砌筑用的砂漿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。施工時應采用重量比,其稠度為80—100mm砂漿應隨拌隨用,混合砂漿必須在拌成后4小時內使用完畢。
4、筒身應采用丁磚砌筑,內外層可使用120mm磚,但其數量不得超過砌磚數量30%,且小于1/2磚的寸頭不得使用。
5、筒壁應可采用擠漿法砌筑,磚縫必須用砂漿填充飽滿,水平灰縫的飽滿度不得小于80%,嚴禁用水沖漿灌縫,筒身外部磚縫、內部磚縫均應刮平。
6、磚縫,煙囪筒身上下層垂直環縫應交錯1/2磚,輻射縫應交錯1/4磚,砌體的垂直灰縫寬度和水平灰縫厚度應為10mm,每5m2的砌體表面上抽查10處,只允許其中有5處灰縫厚度增大5mm。
7、煙囪筒身砌筑時,磚層向煙囪中心傾斜度應于筒壁外表面的坡度相等。磚層的傾斜度應經常檢查。
8、對煙囪的中心線垂直度和半徑,應每砌筑1.25m高度檢查一次。在用線墜檢查中心線的同時,應檢查筒身水平截面的尺寸。筒身的傾斜度,可用坡度尺、中心輪桿或吊盤掛線等方法控制。對檢查處的偏差,應在砌筑過程中逐漸糾正。
9、將燒結粘土磚加工成丁砌的異型磚時,應在磚的一個側面進行。加工后小頭的寬度不應小于原來寬度的2/3。砌筑后的筒壁外表面轉角凹進凸出不得超過5mm。
10、砌筑筒壁時,每5m高度內應取一組砂漿試塊,以檢驗其28d齡期的強度。 11、筒壁鋼筋的配置,鋼筋的位置、尺寸、規格均應符合設計要求。筒壁上安設的環形箍筋,安裝應水平,接頭的位置應沿筒壁高度相互錯開,當砌體砂漿強度達到40%后,方可擰緊環形箍筋。
(三)煙囪內襯
1、內襯材料:內襯采用耐火磚和耐火泥;
2、支撐內襯的環形懸臂上表面應找平,其偏差不得超過20mm。
3、內襯應分層砌筑,不允許留直槎。砌體內的灰漿飽滿。耐火磚水平灰縫飽滿度不得小于90%。垂直灰縫宜用擠漿和加漿方法使灰縫飽滿。
4、內襯采用丁磚砌筑,互相交錯1/4磚。
5、砌筑時應注意不要將泥漿或磚屑落入內襯與筒壁間的空隙內。空隙中的隔熱材料,應在內襯每砌筑好4-5層磚后填入一次。
6、內襯內表面均應勾縫,內襯表面上的局部凹凸不平,沿半徑方向不得超過30mm。 7、耐火泥的拌制,在施工時必須采取防水、防雨和不受溫度驟變影響強度。 8、外墻與內襯中間用水泥和珍珠巖1:8配用攪拌機攪拌均勻加水適中一般為手握成團落地開花為宜。每次高度為0.24m搗密實后在進行砌筑。
|
|
上一張: |
煙囪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|
|
下一張: |
暫無相關信息! |
|
|
|